上海如何办理团聚类居留签证?


如题,打电话咨询,话务员说只能到窗口问,感觉很不真实。有知道的吗?

团聚 生活 上海 签证

苍蓝杀戮天使 10 years, 4 months ago

你可以参考 官方网址

一、办事的条件:

持Q1签证入境探望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》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。

二、办事的手续:

  1. 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;
  2. 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(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);
  3. 提交填写完整的《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》,交一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;
  4. 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(18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者免交);
  5. 提交亲属关系的说明函;
  6. 提交与申请人身份和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:
    1. 探望本市居民,须提供被探望人的本市常住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;
    2. 探望外省市居民,须提供被探望人的中国居民身份证、有效的居住证和本市单位在职证明或本市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;
    3. 探望华侨、港澳台居民,须提供他们的身份证件及在沪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    4. 探望常住外国人,须提供被探望人的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
注:

  1. 上述家庭成员是指配偶、(配偶的)父母、子女、子女的配偶、兄弟姐妹、(外)祖父母、(外)孙子女
  2. 非持Q1签证入境的,还须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,系国外机构出具的,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,并提供国内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。
  3. 首次申请(16-60周岁)须亲自办理;再次申请可凭相关证明由亲属代办, 且原居留许可期限届满,但在3个月之内续办的,可免交第4项。
  4.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,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(如:指纹采集信息、相关担保证明等),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,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,予以撤销受理。
  5.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、换发、补发,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、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。

三、受理时间和地点:

周一至周六 9:00—17:00

注:周六仅受理证件

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

四、办结时限:

申请资料齐全后,7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
五、收费标准:

详见(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,非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),国家计委、财政部(计价格[2003]392号)。

六、咨询电话:

021-28951900

七、监督电话:

021-685471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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